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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科协  作者:  点击次数:4541  更新时间:2016-12-06  【打印此页】  【关闭

请有意向报送此奖的本会会员请提前与我会办公室联系,谢谢!


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将向国家奖励办推荐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2项。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1项,具有向国家奖励办直推资格的全国学会不再向中国科协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须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须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批准后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项目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2016年度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7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四)2015年、2016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六)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

(七)所推荐项目须在近3年内获得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中产生。

三、推荐工作及材料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质量,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同行评议中的作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本学科范围发布相关申报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奖励项目的筛选工作,真正把本学科领域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目推荐出来。向中国科协报送的候选项目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可采取通讯方式进行)。

(二)请各推荐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组织推荐情况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定结果情况,该项目近3年获得全国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情况;(2)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推荐渠道、不再通过其他渠道申报该项目的承诺书(须被推荐项目第1完成人签字);(3)纸质推荐书2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三)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推荐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四、推荐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推荐书电子版报送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时间为12月19-23日,每天9:00-16:00;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春洋 岳文彬

电   话:(010)68586625

电子邮件:liuchunyang@cast.org.cn

报送/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404室

邮   编:100863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马文斌

电 话:(010)68578091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年11月5日